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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保全申请书

时间:2020年02月08日   来源:  
作者: 曹律师   浏览次数:2639  

诉 讼 保 全 申 请 书


  申请人:北京众磊捷成物资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地:北京市大兴区北臧村镇皮各庄二村村委会东500米


  法定代表人:何某水    联系人:曹小明  电话:13910190621


  被申请人:华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地:北京市海淀区厂洼街X号院一号楼   邮编:100089


  注册地:河北保定新市区天威路西三环1566号


  法定代表人:张某田  职务:董事长  电话:68XX4567


  被申请人:华北建设集团内蒙古分公司


  住所地: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南茶坊新天地广场8X8房 邮编:010030


  负责人:蔡某龙   电话:0471-236XX34  13664XX8337


  申请事项:


  请求法院冻结被申请人10883663元人民币存款或查封相应价值其他财产。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诉被申请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经由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为保证判决能得到执行,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申请人特申请诉讼保全,请求人民法院冻结被申请人10883663元人民币存款或查封被申请人相应价值其他财产。


  此致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申请人:


  法定代表人:


  2008年 月  日


  附:


  1、申请人提供的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