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某某诉任某某、宋某某、北京市宣武京新医药有限公司、北京康晋威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做出(2021)京民终464号民事判决,采信范某某上诉请求,认定总额5000多万元中1791万元为宋某某与任某某夫妻共同债务,判令任某某在离婚协议实际取得财产范围内承担偿还责任。任某某不服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曹律师作为范某某一审、二审、申请再审代理律师全程代理该案,经过开庭审理,最高人民法院做出(2021)最高法民申6601号民事裁定书,驳回任某某再审申请。曹律师代理的 范某某诉任某某、宋某某、北京市宣武京新医药有限公司、北京康晋威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案取得决定性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