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某某系北京市西城区小西天东里住户,北京邮电大学经批准在该地进行危房改造项目,作为利害关系人,梁某某对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2015规建字0019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不服,认为北京市规自委颁发建设工程许可证违法,向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部申请行政复议,自然资源部复议决定维持。
梁某某将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部,北京邮电大学诉至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请求撤销2015规建字0019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曹小明律师作为北京邮电大学代理人出席庭审,举证证明北京邮电大学规划许可证申领合法合规,规划许可证延期程序合法,西城法院审理后驳回梁某某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