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 裁 申 请 书
申请人: 某某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某某大厦
法定代表人:宋某 职务:执行董事
委托代理人:曹小明,北京伟基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郭正军,北京伟基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
被申请人:黄某某,男,19xx年xx月xx日出生,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xxxx,住址:xx省xx市xx区xxx路xx栋x单元11楼1号
联系电话:133xxxxxxxx
被申请人系原上海xx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唯一股东和清算组负责人
案 由:委托合同纠纷
仲裁请求:
1、裁决被申请人对原上海xx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欠申请人的分成款1140369.6元、逾期付款利息70957.8元(暂计至2019年12月4日),合计1211327.4元承担偿付责任;
2、裁决被申请人承担本案仲裁费(以实际发生金额为准)。
事实和理由:
一、授权代理协议及分成款债权
2017年5月25日,申请人与上海某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简称“某某文化”)签订《<xxxx>网络游戏中国大陆地区授权代理协议》(简称“授权代理协议”)。协议约定,申请人将其拥有完整著作权或经合法授权获得的网络游戏最终客户端程序及其文档等授权某某文化,双方按照约定对合作游戏所产生的实际收入进行分成。协议约定了分成比例,并约定分成金额按月支付。
该协议还约定,凡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纠纷或者争议,任何一方有权将争议提交成都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2018年3月份以来(含2018年3月份),某某文化每月应付给申请人的分成款,至今均未支付。
截止仲裁申请日,某某文化公司尚欠申请人分成款1140369.6元。欠款金额有《往来账项询证函》及QQ和微信聊天记录等为证。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逾期付款违约金应当按照何种标准计算问题的批复》(法释[1999]8号)、《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人民币贷款利率有关问题的通知》(银发[2003]251号)、《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法[2019]254号),计算趣狐文化所欠的以上分成款截止2019年8月20日(基准利率被LPR取代)的逾期付款违约金为49845.3元,2019年8月20日至2019年12月4日的逾期付款违约金为21112.5元,逾期付款违约金合计70957.8元(详见欠款明细表)。
二、被申请人违法清算趣狐文化,应对其债务承担偿付责任
自某某文化注册成立以来,被申请人即为其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和唯一股东。
2018年9月3日,某某文化在上海市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备案,开始清算,被申请人黄某某为清算组负责人。清算期间和之后,某某文化和以被申请人为首的清算组始终未以任何方式通知申请人申报债权。2018年12月3日,趣狐文化注销公司登记。
直至仲裁申请提出之前,申请人对某某文化开始清算及已经注销公司登记的事实一无所知。某某文化清算之前、清算过程中以及注销登记之后,某某文化方面的联系人一直通过QQ、微信、函件等形式与申请人进行通信和联系,但其进入清算程序以及注销公司登记的事实却从未以任何方式通知申请人,极大误导了申请人。
作为股东和清算组负责人的被申请人,不履行通知债权人的法定义务,恶意逃废债的意图十分明显。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以下简称《公司法解释二》)第十一条,被申请人作为清算组负责人,应当对申请人的债权承担偿付义务。
不仅如此,2019年1月30日,距离趣狐文化注销公司登记已过去2个月,申请人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向申请人发送《往来账项询证函》,就截止2018年12月31日某某文化应付给申请人的分成款项余额进行询证对账,某某文化还在该函上加盖某某文化公章确认。
2019年1月30日,户名为上海某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开户行为中信银行xxxx支行的银行账户还向申请人付款2054497.33元(申请人的请求金额为扣除该金额之后的余额)。某某文化注销公司登记,但显然并没有依法清算公司财产和债务,并且依然在以公司的名义和面貌开展经营活动,严重侵害了申请人的债权,被申请人应承担全额清偿责任。
被申请人既是某某文化的唯一股东,又是其清算组负责人,清算前还是某某文化的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法解释二》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其毫无疑问应当对上述违法清算、怠于履行法定义务的种种行为负责,应当对申请人的债权(含逾期付款违约金)承担全额偿付义务。
在提交给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上海某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注销清算报告中》,被申请人表示“债务已清偿完毕,若有未了事宜,股东愿意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继续承担责任”。其中“债务已清偿完毕”系虚假承诺,与事实不符;“股东愿意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继续承担责任”的承诺则合法有效。被申请人应当对申请人的债权承担全额偿付义务。
综上,《授权代理协议》是申请人与趣狐文化之间的真实意思表示,依照法律和合同,某某文化应当向申请人支付分成款。但被申请人作为某某文化的法定代表人、唯一股东和清算组负责人,违法清算,致使申请人的上述合同权利无法实现,故特向贵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请依法审理,裁如所请。
此致
成都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盖章):
2019年 12月 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