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 议 书
甲方:北京某某安全防范技术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
1、(闻某详之妻),身份证号:
2、(闻某详之女),身份证号:
3、(闻某详之父),身份证号:
4、(闻某详之母),身份证号:
鉴于:
闻某详因病于2018年 月 日去世,闻某详生前系甲方员工,乙方四人系闻某详直系亲属,第一顺序继承了。甲乙双方就闻某详非因公死亡待遇进行协商,达成如下条款:
一、甲乙双方确认闻某详非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因病去世,甲方对乙方给与慰问,并给与非因公死亡职工待遇。
二、甲方就闻某详同志的善后事宜补助如下:
1、丧葬费补助人民币¥5000.00元,大写(伍仟元整);
2、非因公死亡困难救助金(12个月* 元/月),合计人民币¥ .00 元,大写( 万元整);
3、闻某详2018年 月份工资人民币¥ .00元,大写( 元整);
4、鉴于闻某详家属生活特殊困难,且有未毕业大学生,甲方同意另给付乙方人道主义救济金人民币¥ .00元,大写(元整)。
以上4项所述善后费用总计人民币¥83000.00元,大写(捌万叁仟元整)。
三、乙方各方共同授权 领取甲方上述款项,乙方接受款项银行开户信息如下:
户名:
开户行:
账号:
行号:
四、乙方授权代表收取款项后,其内部分配与甲方无关,乙方不因内部分配问题向甲方再行主张权利。
五、乙方授权代表收到甲方款项后,甲乙双方因闻某详死亡的纠纷全部解决,乙方不得再以任何理由向甲方主张权利。
五、本协议壹式陆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肆份,同具法律效力。
附:乙方: 、 、 、 四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手印):
日期:2018年 月 日 日期:2018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