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人寿保险有限公司筹建方案
台湾地区寿险业有丰富的寿险服务经验与保险产品创新实力,同时其寿险业经营的文化环境等与大陆极为相似,而其寿险业发展初期走过的历程与大陆寿险业的发展几乎一致。H公司和LONG公司一致认为,成立合资公司的宗旨是为了加强大陆地区与台湾地区寿险业之间的交流,建立两地更加紧密的经济联系;引进LONG公司在保险业务中的先进技术、保险专有技术和科学的管理方法、标准和程序,将其在台湾地区长期经营保险业务积累的丰富经验适用于大陆地区,在中国大陆地区经营人寿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团体险、养老金险等保险业务及合资公司依据中国法律法规可以经营的其它业务;在为合资双方获得良好的经济效益的同时,通过合资公司的成长对中国的人身保险事业发展做出贡献。
(一)合资公司名称
合资公司中文名称为:埃利斯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
英文名称为: Ailis Life Insurance Co.Ltd.
(二)合资公司的注册资本及各方持股比例
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亿元;其中H公司出资人民币4亿元,持有50%股权;LONG公司出资人民币4亿元或者等值可自由兑换外币,持有50%股权。
(三)合资公司的经营范围
合资公司的经营范围主要包括:人寿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团体险、养老金险等保险业务及合资公司依据中国法律法规可以经营的其它业务。合资公司的经营范围最终以中国保监会核准的经营范围为准。
(四)注册地
合资公司系全国性的寿险公司,选择上海市为注册地及总公司设立地点。
(五)合资公司的权力机构
合资公司董事会为最高权力机构,负责依法决定合资公司的一切重大事项。董事会由6名董事组成,其中H公司委派3名,LONG公司委派3名;董事任期为四年,经委派方继续委派得连任;首任董事长由H公司委派,副董事长由LONG公司委派。
合资公司设监事2名,其中H公司委派1名,LONG公司委派1名,以符合公司治理原则。
(六)合资公司的经营管理机构
合资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总经理负责制。
合资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LONG公司推荐,董事会同意后任命,负责合资公司日常经营管理事务。合资公司设副总经理若干名,其中主管财务的副总经理由H公司推荐,董事会同意后任命。
合资公司的部门设置,包括人事任用办法、主管薪资酬劳订定等由总经理提案,经董事会批准执行。
(七)合资公司经营认知
因人寿保险市场的竞争激烈以及该行业特性所致,合资双方应有合资公司非短期内可营利的认知;在此期间,双方认知,对于经营管理层的考核将以完成策略发展目标为主,实际经营业绩为辅。
(一)公司总体发展目标
(二)公司的人事和聘用计划
(三)合资公司的产品
(四)合资公司的整体营销
(五)技术转让和知识产权
(六)估计保费收入
(七)公司未来发展战略
(2)准备答复就筹建申请、开业申请、公司登记审批机关就该等申请提出的问题,在保监会进行批准审批期间,向保监会相关人员作现场陈述(如有必要);
(3)获得相关批准后,为成立合资公司之目的,开立银行账户;
(5)在成立日前为合资公司租赁、购买以及装修营业场所;
(6)在成立日之前为合资公司开展经营采购所需的信息和通讯系统以及办公设备;
(7)在成立日前为合资公司将来开展经营招聘所需的员工;
(8)起草合资公司经营管理相关的规章制度,设计新公司分销、产品、信息技术、人力资源、保险管理、客户服务、投资有关的战略策略及其它重大业务事宜规划;
(9)负责组织协调出资各方间的关系,联系股东,听取股东关于董事会和经营管理机构人员构成及人选意见;
(10)在成立日前在合资各方的授权下,处理与合资公司筹建、设立相关的其它事宜。
2、公司筹备组设业务管理组、销售管理组和综合保障组三个项目组来开展工作:
业务管理组:
(1) 建立和完善相关管理制度;
(2) 业务管理骨干人员的招聘和培训;
(3) 信息支持、管理系统的建设;
(4) 核保体系、核赔体系、客服体系的建设;
(5) 发单、录入、初审、体检、保全、结算、档案等管理以及工作流程的建设;
(6) 条款、单证、印章等的准备。
销售管理组:
(1) 个人、团体、代理销售队伍的管理架构,包括队伍组建模式、管理结构、业务员号的管理等;
(2) 个人、团体、代理销售人员的招聘和培训工作;
(3) 大纲细则制定、宣导,以及相关考核办法的制定;
(4) 开展市场调研工作,根据公司的险种特点,结合当地市场实际确定团、个、代业务适宜的市场切入点,制定营销策略、营销策划方案、市场拓展方案等。
综合保障组:
(1) 行政管理体系建设,包括各项规章制度的制定和完善、相关岗位的工作职责编制、公文印章管理、档案管理、笃定资产管理的等;
(2) 人事管理体系的建设,包括各项规章制度的制定与完善、相关岗位的工作职责的编制、薪资福利的预算和管理等;
(3) 财务管理体系建设,包括各项规章制度的制定与完善、相关岗位的工作职责的编制、开办费用以及开业后各项经营费用的预算和管控等;
(4) 办公职场的选址、预算和装修;
(5) 办公设备以及用品的预算、购置和分配;
(6) 公关宣传工作的开展,包括筹备信息的收集、广告策划、开业方案、媒体联络等;
(7) 人员的招聘和管理,包括招聘说明会的策划、中层干部任免的报批工作等。
所有成员(包括组长与副组长)履行其职责期间的报酬将由新公司筹建费用中支出,因特别任务发生的费用经筹备组审核后报销。
合资公司筹建过程中应保持与各合资者总部必要的衔接,应于每周末对本周工作进程进行小结,形成统一的书面报告提交各合资者总部,但不必所有事项均经合资者总部批准而进行;
新公司成立后应独立经营,除向合资者上缴必要的利润及接受合资者总部必要的业务与战略指导外,不受合资者总部的约束。
(一)筹备工作的基本原则
拟设立公司的筹建工作遵循以下基本原则,稳步推进:规范有序,务实高效,统筹规划,突出重点。
规范有序:遵守保险法律法规,严格按照保险监管部门和合资双方的要求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筹备工作;
务实高效:全面、扎实地做好公司开业、运营的基础工作,用最短的时间高质量地完成筹备工作,为公司的开业创造条件;
统筹规划:把筹备和验收有机结合起来,把筹备和开业初期的业务拓展有机结合起来,把筹备工作和公司的阶段性经营目标和总体经营目标有机结合起来;
突出重点:筹备组在迅速进入市场打开工作局面的同时,做好各项筹建准备工作,以顺利通过筹备组、合资双方和保险监管机构的开业验收。
(一)筹建的前期准备阶段
在筹建申请之前,双方进行充分的磋商,就合资公司的有关事项以及筹建工作达成共识,共同进行可行性研究,制定公司筹建方案,制定筹建申报文件,并为公司筹建工作奠定基础。
在筹建申请受理之后获得筹建批准之前,双方继续就合资合同、公司章程等文件进行磋商;公司筹备组的负责人员和其他成员到位,相互熟悉,就公司筹建工作的正式开展进行前期的准备工作。
(二)公司筹建实施阶段
1、熟悉情况阶段
在获得保险监管部门的筹建批文后,刻制相关印章,准备筹备期间所需的单证等;与当地的保险监管部门联系,并广泛与政府相关部门、同业公司、行业协会、相关院校接触,建立良好的沟通渠道,从监管和经营主体的角度熟悉当地寿险环境;在前期市场调研的基础上进行深入详细的市场调研,感受市场、收集材料、深入分析、寻找职场、考察骨干。调研的目的在于清晰市场竞争环境,根据当地的经济、文化(民俗)特点以及合资方的经营特点寻找最佳市场切入点;在市场了解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开展公司筹备工作。<span style="margin: 0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