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3月份,曹小明律师、劭立志律师接受一家境外机构委托,对大宗热电公司拟在美国资本市场融资做尽职调查,曹律师和劭律师经过实地调查、与大宗热电公司高管人员会谈,与政府相关机构核实,与其他中介机构沟通,2004年5月底写出了令委托方满意的尽职调查报告,并且为大宗热电公司在美国资本市场融资提出一些好的建议。
大宗煤矸石热电公司是一家民营企业,位于山东枣庄田村煤矿附近,注册资金1343万元,总资产2500万元,经资产1500万元,其利用周边煤矿的煤矸石发电供应周边企业,煤矸石发电后产生的粉煤灰供应水泥厂作原料,实现废物的综合利用。现有三台35t/h循环流化床锅炉,两台抽气式气轮发电机组,装机容量2×6000KW,在国家限制发展小火电的政策背景下,其属于国家政策鼓励的资源综合利用企业,发电量可直接进入山东电网销售。
随着周边工业发展对电的需求增大,大宗煤矸石热电公司2003年开始筹建二期工程,计划配置3台130t/h循环流化床锅炉,两台24MW抽气式气轮发电机组,新增装机容量2×2.4MW,工程总投资24600万元。由于自有资金和国内银行融资十分有限,难以满足二期工程的资金需求,大宗热电公司转向美国资本市场融资。在听取境外机构和律师建议后,大宗热电公司最终找到一条适合自己的融资渠道。